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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商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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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利用成果

  本市自92年起實施底渣再利用,本局目前以多元化方式推動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運用於道路、基地填築、平台整建及回填材料相關用途,及管挖工程回填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(CLSM)。113年焚化再生粒料主要使用於「基地填築及路堤填築(約3,199公噸,佔2.05%)、「道路級配粒料底層及基層(約179公噸,佔0.11%)」、「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(約14萬5,241公噸,佔93.22%)」、「磚品(約1,051公噸,佔0.67%)」及「衛生掩埋場覆土(約6,141公噸,佔3.94%)」」。用途表如下:

表3 新北市 113 年焚化再生粒料使用用途
使用用途 使用數量(公噸) 使用比例(%)
基地填築及路堤填築 3,199 2.05
道路級配粒料底層及基層 179 0.11
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 145,241 93.22
磚品 1,051 0.67
衛生掩埋場覆土 6,141 3.97
合計 155,811 100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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